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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事(三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书事(三)
        儿子问我:要写《我和书的故事》,这样写行不?一、写怎么样得到这本书;二、写读这本书的过程;三、写读了书之后的感受。我淡淡的回答:行。是的,获得一本喜欢的书,是一件特别高兴的事,获得书的过程,就像是登上高山看到日出的壮丽景色之后的美妙心情。我故意淡淡的回答,其实心里又何常不感慨万千了?
        书是美好的,书香是醉人的,书里的黑色字迹就如春天里盛开的花朵,灿烂绚丽。每当遇到喜欢的书,都会有据为己有的欲望。儿子很幸福,他喜欢的书,只要开口,我都毫不犹豫的满足。仔细想想,原来,满足他的购书欲望,其实也是在满足自己少年时的欲望。自己学生时代,看到喜欢的书想买,那可得好好掂量掂量,要算好每月的伙食费,精打细算怎么节省下来,存够那本书的价钱。
         这一算计,我从伙食费里克扣出了四大名著,克扣出了列夫•托尔斯泰,屠格列夫,司汤达,巴尔扎克,……克扣出了鲁迅,郁达夫,沈从文,王蒙,……最激动的是放弃了一次旅游的机会,用这笔钱买到了霍达的《穆斯林的葬礼》和纪伯伦的全集。那段时间,我的世界没有其他,整个世界都好像装在我的心中。买回来后,自习时读,晚上熄灯后打的手电读,更甚的是吃着饭的时间也不放过,都得如痴如醉,天昏地暗,眼里只有书本,再没有了天地。为书中的语言迷惑,为主人公高兴伤心难过。偶尔离开书,回到现实,已是恍如隔世,或阳光刺眼,或天阴阴沉沉。
         得书艰难,读书也不易。用老师的话说,是不务正业,不学习谋生技能,却看一些不等用的东西。我点头称是,不敢开口反对,只在心里不以为然。于是就偷偷的读:自习课时,课本低下放着书,只留两三行,读完这三行,再移动课本,迷惑老师。(其实老师也可能知道,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。)晚上熄灯了继续,用手电筒,躲进被窝里,尽量不让手电的光射出,否则被生活老师看到,第二天免不了点名批评。这样一读有时读到天亮,有时读到电池没电,即使没睡到觉,也不觉得累。
         买喜欢的书是靠克扣伙食费买的,读喜欢的书是靠克扣学习正业的时间,睡觉吃饭的时间读的。用这样的时间,巴金的《家》陪着我走过了《春》《秋》,徐志摩带着我游览了康桥的花园,沈从文的湘西风情令我陶醉,鲁迅犀利的笔锋侵染我的心灵,钱钟书《围城》的幽默讽刺语言引得我哈哈大笑……
         儿子说,《我和书的故事》不难写。我说是的,你会写得很好。他用了不到四十分钟就写出来了,我不知道他写得怎么样。我只知道,对于我,书的故事其实是无法诉助笔端的,因为它来的不易;那种感情是一点一滴慢慢沉淀的,因为它伴我走过整个童年,少年,青年,现在正走向这个迷惑的中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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